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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

類別

相關辦法、表件

備註

施行細則

碩士班論文相關施行細則(自106年8月1日起適用)

 

指導教授

 

申請與更換指導教授申請表pdfodt

1.請於二年級上學期開學前確定論文指導教授

2.專任教師每一學年得新增指導同一學制研究生至多5名,且日間學制研究生及夜間(含暑期)學制在職專班研究生每學年合計不超過8名,共同指導學生員額以0.5名計算。

3.碩士班指導教授需以系內專任老師為優先對象,必要時經系主任同意得選擇校內其他系所專任教師指導或系內專任老師與校外學者專家共同指導

計畫/學位考試

 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請至教務處-教務章則查詢

*論文計畫考試/學位考試申請書pdfdocodt

 以混成發表方式辦理碩、博士班計畫/學位考試申請表<下載>

*論文計畫考試申請流程<下載>

*論文學位考試申請流程(105前入學適用)<下載>

*論文學位考試申請流程(106後入學適用)<下載>

學位論文定稿通知單<pdfdocodt>

學位論文撰寫格式及印製<下載>

 

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pdfwordodt>(必繳文件)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理由書<pdfwordodt>

學位論文封面<pdfword>

學位論文書背<下載

1.論文發表注意事項<下載>

2.依據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第十二條規定-最後定稿之論文應於學位考試結束後六個月內繳交之105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適用

3.「需修滿至少24學分並於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或研討會發表至少一篇以上之文章且為第一作者始可提出學位考試之申請」,此項規定自99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及在職專班學生適用。

請注意!

1.學校目前採停車收費方式,若口試委員開車前來,請提醒按鈕取幣入校,再由發表同學持黃色代幣至系辦更換粉紅色代幣,以便委員直接投幣離校。

若已確定口試委員將開車,請事先回報系辦,以便進行相關前置作業。

2.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費用及論文指導費支給要點,研究生學位考試費用以每名研究生每學位由學校支付一次為原則。

3.論文格式及印製相關請參閱「學位論文撰寫格式及印製」檔案。

4.論文封面年月以辦理學位考試年月為準

5.碩、博士班同學需於申請學位考試及論文定稿時繳交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之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本校計網中心提供「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服務,詳細資訊可至https://learning.site.nthu.edu.tw/p/412-1319-6168.php?Lang=zh-tw 查閱。

6.兩校整併後,畢業證書需送至校本部蓋章及用印,請同學於辦理離校手續前一週繳送論文定稿單至系辦,系辦完成成績送件手續後始得啟動畢業證書用印程序。未能配合上述時程者,需於完成離校手續後再另外來校領證。

離校程序

離校應繳交資料

請完成論文學位考試後,再進行以下流程

離校程序

106後入學適用   105前入學適用

離校應繳交資料含論文紙本、論文光碟及研究生研究室鑰匙,詳細內容請參閱「離校應繳交資料」檔案。

 

申請論文發表注意事項:
1.申請資料請於發表前2週(不含假日)繳交至系辦,逾期恕難受理。

   論文計畫考試:計畫考試/學位考試申請書+論文紙本(本數依口試委員人數而定)

   論文學位考試:計畫考試/學位考試申請書+論文紙本(本數依口試委員人數而定)+歷年修業成績單(9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需一併附上學術發表證明文件)


2.口試費用採匯款方式支給,請提醒校外口委準備匯款銀行及帳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