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系招收輔系及雙主修辦法:https://psy.site.nthu.edu.tw/var/file/135/1135/img/assist&major1130112-1.pdf
第三條 欲申請修讀本系
一、 輔系:自學生修業第二學年起每學期開學前1週內向本系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申請時應提供前一學期中文成績單(含排名)供審核。經主學系同意及本系面試錄取後,登記為修讀輔系學生。
二、 雙主修:自學生修業第二學年起每學期開學前1週內向本系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申請時應提供歷年中文成績單(含排名)供審核。經主學系同意及本系面試錄取,並報請主學系及本系所屬學院院長核定後,登記為修讀雙主修學生。
因應開學前1週適逢春節連假,故順延至開學第1週工作日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