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規定及辦法
班別 |
類別 |
相關辦法、表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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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 |
修業規定 |
本校學則(請至教務處-教務章則項下查詢)
招生、學籍、成績及畢業等相關規定請至註冊組查詢、下載 選課相關規定請至課務組查詢、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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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科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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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起適用之辦法 |
本系學分專業審查原則:學分抵免課程對照表、抵認系專門課程申請表、採計畢業學分申請表 (請依認抵學分管道選用相關申請表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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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卷獎成績審查標準 | 採用「T分數」 | ||||
成績優異提前畢業標準 |
【107~110學年度入學學生】 申請資格:學業總平均成績(GPA)3.80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預計畢業之當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GPA)3.80 以上。
【111學年度(含)起入學學生】 申請資格:學業總平均成績(GPA)3.80以上,且修課相對成績之累計排名在本系該年級學生前百分之十以內(含)(採計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 預計畢業之當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GPA)3.80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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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辦法 |
學分抵免專業審查原則(105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適用)<下載> 工商實習辦法<下載> 輔導與諮商實習課程修習辦法(106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適用)<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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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 |
請洽系辦承辦人索取離校畢業表單連結 |